白溪水库 2004年防洪预案
一、 工程防洪概况
白溪水库是一座以供水、防洪为主,兼顾发电、灌溉等效益的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。水库总库容 1.684亿m 3 ,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54平方公里,多年平均径流量2.81亿m 3 。水库正常蓄水位▽170.0m,相应库容1.45亿m 3 ,水库调洪库容0.234亿m 3 ,经过水库洪水调节,可以将20年一遇以下洪水削减至5年一遇流量下泄,从而起到水库的防洪作用。
二、 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
1、 防汛工作贯彻以防为主,安全第一,常抓不懈,全力抢险的方针;
2、 在地方政府、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;
3、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,科学合理调度,充分发挥水库防洪作用;
4、 明确各级领导、各部门防洪工作职责,防汛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三、 度汛标准和汛限水位
经三年的汛期运行考验,白溪水库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。水库运行正常,大坝运行观测结果表明,工程质量优良,运行状况良好,因此 2004年水库按设计原则进行调度,度汛标准采用正常运行设计标准:100年一遇洪水设计,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,水库主汛期(台汛期)汛限水位170m,梅汛期汛限水位,根据工程运行闸门加高和经地专项论证,我们要求提高到172m,在汛末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超蓄。
四、 防洪调度
1、洪水标准
根据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》( SL252-2000)规定,本枢纽工程属二等工程。拦河坝、泄水建筑物及引水建筑进水口为2级建筑物。砼面板堆石坝、河岸式溢洪道、发电引水洞进水口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,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;水电站厂房为3级建筑物,挡水标准为200年一遇,下游挡水堤与大坝间形成的供水系统的反调节池、挡水堤为次要建筑物,按三级标准,50年一遇洪水设计,200年一遇洪水校核。
白溪水库下游农田及村镇的防洪标准采用 20年一遇洪水。
2、调洪原则
( 1)梅汛期水库起调水位为172.0m,台汛期起调水位为170.0m;
( 2)当坝址流量小于或等于下游安全泄量1340 m 3 /s时,水库按来水泄放;
( 3)当坝址流量超过下游安全泄量1340 m 3 /s,库水位低于防洪高水位173.5m(20年一遇洪水位)时,水库按下游安全泄量1340 m 3 /s控制泄放;
( 4)当库水位超过一级控制水位173.5m时,水库按2100 m 3 /s控制泄放。
( 5)当水库水位超过二级控制水位174.2m时,水库按2900 m 3 /s控制泄放;
( 6)当水库水位超过三级控制水位174. 3m时,水库由控制泄流改变为按泄水建筑物的泄流能力自由泄流;
( 7)各水位控泄流量应遵循逐渐增大,避免泄量突变的原则。为避免给下游造成人为灾害,在汛期防洪时原则上水库下泄流量应不超过本次洪水的入库峰量。
五 防汛组织与实施
(一) 防汛组织
白溪水库的防洪防台(简称“防汛”)工作在宁波市、宁海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,由宁波市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、协调实施。宁海县“三防”指挥部负责下游乡镇泄洪通知、报警以及撤退等工作。白溪水库“防汛”指挥网络图附后。
白溪水库成立以行政首长为组长的“防汛”领导小组,水库分管 领导 具体领导防汛工作,下设防汛防台办公室(简称“防办”),负责“防汛”日常工作,办公室设在电厂五楼水情遥测系统中心机房。白溪水库“防汛”领导、各部门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附后。
(二)“防汛”职责
1、 水库“防汛”领导小组及三防办
( 1)深入第一线,组织、领导整个水库的“防汛”工作;
( 2)制定和落实各部门“防汛”工作责任制,并组织检查督促落实;
( 3)针对不同级别的”防汛”形势和要求,各级”防汛”领导按要求到位并履行职责;
( 4)组织协调一切力量投入抗洪抢险,成立抗洪抢险突击队,对易于发生险情的部位要组织全力防御;
( 5)及时掌握流域雨情、水情、工情,并向市、县“三防”部门及主管部门报告;
( 6)督促做好水库汛期的施工、生产工作。
2、 水力发电厂
(1) 水库调度人员应加强同气象部门的联系,及时向防汛领导报告流域汛情、水情,做到洪水预报及水情、雨量数据准确、可靠,并做好洪水预报和水库防洪调度;
(2) 水工观测人员加强对大坝的安全监测,特别对大坝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,提供大坝的运行工况;
(3) 水工管理人员加强对水工建筑物的巡查,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汇报;
(4)
通讯人员保证特大洪水期间通讯线路畅通和通讯可靠;
(5) 运行值班员坚守岗位,加强对发供电设备和排水系统的巡回检查,精心操作,保证抗洪应急期间发电正常和排水畅通;
(6) 运行检修人员加强对溢洪道弧门的检查和维护保养,负责保证弧门操作的电源及应急备用电源处于正常状态,保证洪水期间弧门的可靠运行;泄洪时,负责溢洪道弧门启闭操作;
(7) 负责防汛物资及器具的准备。
3. 行政处
(1) 保证抗洪抢险使用的车辆;
(2) 做好抗洪抢险工作的后勤保障;
4、政策保卫处
(1)负责厂坝区、生活区的保卫工作;
(2)泄洪时,部分区域的交通管制及组织警戒;
(3) 负责联系有关镇乡,并密切配合做好泄洪时下游群众的安全工作;
5、天河景区要建立组织落实人员做好“防汛”工作,确保游客和财产的安全。
(三)泄洪调度程序
1、 汛期,根据天气预报预计水库有泄流可能时,水库各级防汛领导和成员到岗,并向市、县防汛部门及时汇报水库雨情、水情、工情;
2、 由水力发电厂负责收集水库水情及天气预报信息,根据降水做出洪水预报;
3、 由水力发电厂负责制定调洪方案,经领导审查后,提前 3小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或报请市防汛指挥部审批,同时抄送县防汛指挥部;
4、 根据批准的泄洪方案,由水库“防办”拟发泄洪通知,经领导审定后发布;
5、 水库“防办”负责对闸门操作人员检查落实泄洪闸门操作命令。泄洪闸门具体操作由电厂中控室当值值长组织完成。值长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闸门操作命令,监护人记录闸门操作时间、孔号和开度,操作人员在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闸门启闭情况向水库防办反馈。由水库防办向市县防汛部门汇报。
6、 闸门操作时如发生意外情况,应立即向上级报告,同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抢修,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拟定泄洪方案,经审查上报。
7、 若干规定
(1) 开闸时间确定:首次开闸充分考虑申请、撤退、操作时间。一般应提前 3小时确定。
(2) 开闸前后,加强同县三防办的联系;
(3) 闸门开启具体操作按《白溪水库溢洪道弧门及启闭机运行开启操作规程》执行;开启方式为三孔均匀局部开启。
(4) 泄洪警报信号:开闸前 1小时由水力发电厂通知控制室值长发布第一次泄洪警报信号,信号为三长一短,持续时间1分钟;开闸前15分钟发布第二次泄洪警报,信号为三短一长,持续时间1分钟。
(5) 开启闸门前,操作人员全面落实开启准备工作,按时开启。
(6) 泄洪时遵循闸门逐步开启,泄量逐步增大的原则。
(7) 有关领导、操作人员、机电检修人员、水工人员必须至溢洪道弧门现场。
(8) 泄洪结束,关闭泄洪闸门,由水库三防办将泄洪结束信息报告市县防汛部门。
(二) 下游御洪有关要求
1、当流域发生五年一遇洪水(24小时降水量超过220mm),预报台风进入第二警戒线时,下游各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应密切注意水情,全面做好防洪(台)准备工作;
2、当流域发生十年一遇洪水(24小时降水量超过282mm),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,预报台风可能影响我县时,定为一级防台阶段,由县三防指挥部发布一级防洪警报;
3、当流域发生二十年一遇洪水(24小时降水量超过342mm),县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,台风开始影响我县时,定为二级防台阶段,由县三防指挥部发布二级防洪(台)警报;
4、当流域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(24小时降水量超过420mm),县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,台风即将进入第三警戒线,直接影响我县时,定为三级防台阶段,由县三防指挥部发布三级防洪(台)警报;
5、当流域发生百年一遇及以上洪水时(24小时降水量超过478mm),台风在我县沿海登陆或正面袭击我县,定为紧急防台阶段,白溪水库实施防御特大洪水应急方案。此时,由县三防指挥部发布特级转移警报,下令凡88.7.30洪水淹没带以上10米以内的所有群众都必须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。